G2园区地下车库新建项目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开信息情况
2016-11-14 发布:浏览次数:0 次
一、项目情况
1、项目名称和性质
项目名称:G2园区地下车库新建项目
项目地址:浦东新区G2地块(新金桥路27号)
建设单位名称: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(合资企业)
建设项目性质:新建
项目占地面积:12250平方米
建筑面积:5719平方米
2、本项目于2014年1月由上海师范大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,并于2014年1月21号获得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的审批意见(即沪浦环保许评[2014]198号)。
3、G2园区地下车库新建项目由地下一层框架组成,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25号,竣工日期为2016年6月25日。设计单位为:上海海波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;施工单位为:上海巨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;监理单位为: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。
二、环境保护措施概况
1、在设计及建设施工过程中,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落实执行。
2、生活污水经、地下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沙池预处理达到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DB31/445-2009)标准后,纳入新金桥市政污水管道排放。
3、地下车库的设置须符合《机动车停车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》(DGJ08-98-2002)的要求,尾气排放口排放高度大于2.5米,环境敏感区距离大于10米。车辆进出口与相邻环境敏感建筑物的距离大于8米。
4、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,合理布局,采取综合减震降噪措施,确保厂界噪声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标准(昼夜≤60dB(A),夜间≤50 dB (A)。
5、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符合《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要求,做到分类收集,设置专用堆放场所,防止二次污染。生活垃圾收集袋装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。
6、变电所的设置符合《电磁辐射防护规定》(GB8702-88)的要求,其主变方向与临近敏感建筑距离为12米以上,其他方向8米以上。
三、项目环保落实措施
1、设备用房均设在地下室,并做吸声隔震处理,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
2、地线车库设置两处排风机房,车库废气由排风机抽至地面2.5米高度排放。
3、建筑外窗采用中空玻璃,隔绝室外噪声。机房设置隔声、吸声处理,墙体材料有一定的厚度和密度,室内贴吸声材料,装隔声门,设备基础进行隔震处理。
4、使用可回收、可再生的环保型建筑材料,可降低建筑材料在生产、提取、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且可以减少对有限资源的消耗。
5、生活污水、地下车库冲洗室经隔油沉沙池预处理后,合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,经隔格栅井处理后,纳入新金桥市政污水管网。
6、按《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》配置卫生间数量与洁具数量,每个厕所设独立的通排风装置。
7、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自然采光与通风。
8、垃圾采用袋装化,收集入分类垃圾桶,由专人负责统一收集至垃圾收集站,由环卫部门每日一次清运。